第二十篇 商业 第一章 商业所有制 第一节 私营商业 一 商号 宾州厅私营商号按习惯通例: 1 筹备资本,名日福本;记入帐簿,日万金帐。 2 邀请某商人经营商务,名日请掌柜。 3 商人向股东请求出资,名日领本东家。 4 订立工帐、章程、股东姓名。 5 店员工资有二,其一是吃劳金,每年定额,盈亏皆不与闻,年工价200--300吊,少者100吊。其二是打份子,每年支给养家银,有盈余按合同规定分用,亏损亦不追前支之款。 商业经营,由领东掌柜运用全权,制订经商原则。把当年农业丰歉的信息,做为营商前途发展的目标。可以赊销、预购,掌握行情,运用币值涨落,买卖货物,存放各种货币都可盈利。 从1912年开始,宾县进出货物方便,资金周转快,商业开始兴旺起来。1918年,宾县粮食丰收,自食有余,剩余出口。烧锅、大杂货铺经营粮食,有专营粮食的粮栈,其他商业户数增加,经营范围逐年扩大。1929年宾县工商业一览表(附表) 二 经营 粮食行业 粮栈设在新甸、鸟河码头,同发源泉、俊升恒等也都经营粮食,这些粮商主要收购、囤积、运销粮食。 1 明水载 每年新粮上市时,粮栈抓一部分粮食运往哈尔滨销售,这种粮食的价格一般都低于现粮价20%左右。 2 江 载 卖粮户把粮食送到粮栈,用钱就划价,不用钱,到来年开江时再划价。开江粮价上升,划价时计扣栈存费。 3 栈 存 烧锅或有栈存能力的杂货业都愿意农民栈存。栈存粮,粮栈收栈存费,获利3分以上。 4 "西车" 新粮上市时,外地来车提价收购。 当商 1931年,当铺有了新的改革,当物按实价最多只能质当40%现款,月利2分5厘。在质当期中,如赎取过期1天,也按1个月计息。当期定为18个月,届期不赎,给保留2个月,如再不赎,即为死号。当铺有权将死号物品做价变卖。死号愈多当铺获利愈多。县城内有庆升、德昌、永昌、永庆、福和、东升6家当铺。1931年后,仅有官办大兴当和私营日满当。 杂货业 1929年,全县私营商户700多户,杂货业占32%。 1 绸缎呢绒庄 悬挂牌匾,经营丝绸绫罗和棉毛织品。 2 布庄 下杂货庄 悬挂牌匾,经营瓷、铁、锅、席、山海杂货、布疋呢绒、颜料、纸张等。 3 药铺 茶庄 书店 悬挂牌匾,经营中草药材、名茶、名书和画。 4 果腊 悬挂牌匾,经营干鲜果品、糕点等。 5 香油 醋酱悬挂牌匾,经营酿造制品。 6 京广杂货 主要经营翠花、耳环、条带、钮扣、钢针、格线等。 1931年,日本货充斥市场,占杂货店货物品种的40%左右。较大的杂货业有俊升恒、协同金、福升永、同生金等店铺。 钱庄业 功成玉是县内最大一家钱庄,存放款、兑换。另外,利用封警、学大租时,官府要"永洋"之机,钱桌摆摊兑换,从中牟利,每百吊可得1吊或500文。 以上行业是商业经济的命脉,商品流通,市场繁荣的主要支柱。1928年,全县粮食产值24 782 298元(永洋)。商业卖钱1 180万元,占粮食总值的47.6%。 杂货业、烟卷业共计97户,653人,合资或独资。资本金101 117元,年销货额536 386元,开支额89 420元。协同金2人,资本金3 000元,销货额23 360元,开支额3 400元。源和盛8人,资本金1 500元,销货额33 700元,开支额2 500元,利润为投资的1.93倍。 1936年,从哈尔滨购进布疋、鞋帽、化妆品、香皂、肥皂、红糖、白糖、纸张、火柴、煤油、食盐等82个品种,总价值662 430元;输往哈尔滨粮食、豆油、木炭等总价值398 105元。 1938年,旅店业定为特种行业,县城共有10家,最大一家为永合店,经理葛永良,店房12间。其余规模较小,店房3或5间。 1941年7月25日,价格管制规定:公、自、停、标、协5种。 公 公定价格,国营专卖品盐、煤油、面粉、火柴、酒精5种。 自 地方自产物资,定好价格,报实业股、保安股许可后,方准买卖。 停 "7·25"价格管制规定停字的东西,如迷信品、化妆品等,任何时候不准涨价落价。 标购进货物,把发货票报到警务科经济保安股,照价加2分利后再卖。 协商店与统治机关协议定价。 1941年,日伪统治机关强行组织联盟,开始"配给"物资。 联盟"配给"关系: 1 生活必需品小卖联盟,1个网点,148户。 2 棉布棉线"配给”联盟,1个网点,100户。 3 面粉贩卖组合,1个网点,37户。 4 米谷"配给"组合,1个网点,19户。 5 胶皮鞋“配给"组合,1个网点,61户。 6 盐田公会,1个网点,54户。 由于物价管制,各类商品专卖,50余家个体商户改卖估衣,或改行织"更生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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