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 建设 第二章 建筑状况 第一节 建筑队伍 旧社会分散在各地的木匠、瓦匠、泥水匠、锯匠、井匠等工匠,从事个体建筑。也有由"包工头”带领所需工匠,施工小规模工程。1947年县工会组织巴彦镇的零散工匠,联合修工。1949年由县民政科主持,成立巴彦、兴隆两镇的建筑工程队,1953年又成立西集建筑工程队。1956年5月,上述3个队合并到所在地的房产管理处,一年后从各房产处分出,归县手工业联社领导,1980年又归县建设科领导,同时巴彦、兴隆两个工程队分别改为建筑工程公司。1977年11月10日成立县工程设计室。加上1958年巴彦镇兆麟街成立的建筑工程队和1981年县社队企业局成立的联营工程公司共有6个建筑(设计)工程队伍,1983年计有建筑工人和技术人员3 219名,比初建时增加4.2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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