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篇 财政 税务 金融

    巴彦县自建治起,地方财政收支以税收为主。然旧社会的税收,名目繁多,人民负担过重,贪官污吏借课捐税之机,敲榨勒索,尽饱私囊。解放后,财政收入、捐税征收尽用于经济建设和发展生产上。人民政府贯彻上级指示精神,不断改进税收方法,减少税率,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
    财政与金融事业紧密相联。清朝初期,钱法紊乱,币制不统一,群众极感不便。后经改革,始获统一。伪满时为攫取农业资源,于伪康德7年(1940年)成立兴农金库,开展对农贷款。解放后,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相继建立。银行起到了货币回笼,调节市场、监督资金使用,繁荣经济,保证“四化"建设顺利进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