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篇 社会
第五章 社会陋习
第二节 赌博
    
    赌博也是社会一大恶习,本县流传比较广泛,解放前,尤为盛行。赌博方式有聚赌,如押宝、天九、会局,人数很多,输赢较大。如民国年间,统领巴英额的儿子贵喜侯开设的宝局,就属于半官半私,聚赌者无人敢管;散赌如看纸牌、打麻将、掷骰子,虽输赢不大,实为赌博性质。解放后玩扑克牌较为盛行,也有用扑克做为赌具的,如撸大点,输赢可大可小。
    赌博的恶习,危害极大,影响生产,影响社会秩序和家庭和睦。嗜赌分子以此为生,不事生产,有的倾家荡产,债主盈门;有的被逼走上偷盗、抢劫乃至触犯刑律。解放后,人民政府通过各种形式,严令禁止赌博,严厉打击惯赌分子,办好赌博分子学习班,禁止制造赌具,开展各种文体活动,赌博之风有所收敛。除少数死不改悔的惯赌分子到处流窜赌博外,多数好赌分子已洗手不干,老老实实从事生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