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 机械工业管理 第四章 经济责任制 第四节 上缴利润递增包干 1983年,市政府对市机械局实行上缴利润递增包干,一定三年不变。以1982年上缴的12 95万元利润为基数,每年递增5%。局对厂实行5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生产正常、盈利 比较稳定的工厂,以1982年上缴利润为基数,实行递增包干,超收归已,一定三年不变;生 产不够稳定,盈利有波动的工厂,实行利润包干,超收分成,一年一定,四六分成,工厂留 60%,上缴40%;管理基础差,利润少的小厂,实行利润包干,超收留用,短收自负,一年 一定;亏损企业,实行亏损包干,减亏留用,超亏不补,一年一定;集体企业实行集体或个 人承包,采取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等形式。承包的经济技术指标,局与工厂签订合同,定期 考核,有奖有罚,完不成合同,亏欠部分要用当年专用基金补足;合同签字后,除因国家调 整价格、改革税制或市给局调整指标时,可修订合同外,一般不准变动。工厂完成上缴利润 后的超收留用部分,60%要用在生产和技术改造上,用于职工福利和奖金部分,不得超过40 %;工厂可以把工资、加班费和奖金捆起来用,但全年支付工资和奖金总额,不得突破工厂 应提取的总额;实行经营承包后,工厂的各种技措贷款,必须用工厂超收留用部分归还,不 得占用上缴利润。1983—1985年,市机械局系统每年都超额完成工业总产值,实现利润和上 缴利润计划。 企业内部的经济责任制,到1985年发展到6种类型15种形式。在基本生产车间有5种形式, 即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指标包干、超额有奖、节约有奖;指标包干、工资加奖 金浮动;指标包干、奖金包干、超指标加奖;亏损包干、减亏留用,超亏自负。在辅助生产 车间有2种形式,即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任务包干、承揽收入分成。在有经济指标的科室 有2种形式,即指标包干、加工作标准,结合考核奖惩;指标包干、奖金包干。在一般科室 有2种形式,即全优工作标准考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服务部门,实行费用包干、超 支不补、节支分成、加工作标准、综合考核。在其他部门有3种形式,即联合承包、分段计 酬、单独奖罚,单项承包,职务工资。 哈第二工具厂推行经济责任制工作卓有成效。1984年11月22日,在机械部召开的厅局长 工作会议上书面交流了第二工具厂的经验。同年11月23日和12月12日,市机械工业总公司和 市经委,先后在第二工具厂召开现场会,交流与推广该厂的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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