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人民公安

  1946年4月28日,东北民主联军进驻哈尔滨市,建立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在中共北满
分局社会部和中共哈尔滨市委领导下,接管了国民党接收大员把持的哈尔滨市警察局,彻底
砸碎了统治人民的旧警察机构,建立了新型的人民公安机关——哈尔滨市公安局,建立了打
击敌人、保护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新的人民公安队伍。
  哈尔滨市公安局建立以来,在中共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公安部、省公安厅的领导
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公安队伍和各项公安业务的建设不断加强,在各个历史时期,
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保护人民,打击敌
人,惩治犯罪,维护治安,巩固人民政权,保卫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重
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