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992年,共受理投诉4 641件,解决处理4 380件,接待来信来访9 367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 442 521元。利用"3.15"国际消费者纪念日,组织532家企业、3 500多种名优商品让利展销,让利幅度5~23%,销售额达270万元。市消费者协会与哈尔滨公众信息台设立了"消费者投诉电话",全年共接电话520次,其中80%的问题得到解决。成立了"哈尔滨市商品质量投诉中心",解决了长期以来质量鉴定难的问题,提高了处理投诉效率。组织274个厂家,590种商品参加最畅销国产品展销月活动,参展商品价值1.5亿元,展销额8 423万元,全市15个产品被评为"金桥奖"。(唐志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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