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6.10-1987.10 1978年9月,恢复延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仍由主管部门任命。 检察长 冯国祥 1978.9 任 副检察长 崔延彬 1979.2 任 1980年9月,延寿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人民代表大会组 织法规定选举了延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检察长 冯国祥 ※② 副检察长 崔延彬 1983年1月,冯国祥离职休养,张文彦(女)代理检察长,同年3月,县人大八届三次会议选举张文彦为延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③,崔延彬、王凤翔为副检察长; 12月,耿长山任副检察长。 1984年1月,张文彦调出,陈维新代理检察长。同年4月,延寿县第九届人代会召开,选举陈维新为延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④,王凤翔、耿长山为副检察长。 1985年6月,免去王凤翔副检察长职务,王茂盛任副检察长。 1987年9月,在延寿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上,依法选举陈维新为延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茂盛、耿长山为副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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