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地价与土地租税费
第一章 地  价
第四节 沦陷时期地价

  哈尔滨沦陷后,日伪政府为征收地税,由伪市政局对新市街和埠头区各地段的地价进行
了新的评定,从1932年7月1日开始应用。评定的地价是按平方沙绳,以哈大洋计算。新市街
的国课街(奋斗路)高的每平方沙绳哈大洋100-150元,低的30-75元;大直街高的75-100元,
低的10-25元;松花江街40-75元;夹树街25-60元;邮政街10-60元;花园街10-40元;霍尔
瓦特大街(红军街)的火车站到大直街地段75-100元,大直街以上(中山路)40-60元;满
洲里街30-60元;铁路街15-50元;马家沟街(马家街)15-35元;海关街20-50元;阿什河街
25-50元;吉林街25-40元。齐齐哈尔街(龙江街)20-40元;奉天街(鞍山街)15-30元;铁
岭街和辽阳街15-25元;海拉尔街、三姓街、宽城街15-20元。埠头区的中国大街(中央大街
)高的125-225元,低的75-110元;石头道街高的150-175元,低的30-60元;新城大街(尚
志大街)高的80-125元,低的40-75元;炮队街(通江街)25-45元;水道街(兆麟街)(石
头道街拐角除外)30-40元;地段街20-60元;买卖街(石头道街拐角除外)20-40元;一面
街20-25元;透笼街20-60元;田地街20-35元;工厂街20-25元。
  傅家甸(道外区)的地价,由"东洋拓殖株式会社哈尔滨支店"调查评定。
  1933年日本关东军特务部为“大哈尔滨市都市建设”收买土地,对哈尔滨特别市地价又
进行了一次调查评定。
    日本天理教移民“开拓团”天理村(太平区民主乡光明村)买卖契约地价格,熟地上等
每垧哈大洋120元,中等80元,下等50元;荒地上等每垧哈大洋50元,中等30元,下等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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