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⑦(1976.10-1987.10)

    1976年10月,党中央粉碎了"四人帮",结束了"文化大革命",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新时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落实了政策,为1071人平反,恢复了名誉,平反冤假错案232起,为错划右派的69人作了改正。吸收447名知识分子入了党,提拔到县处级11名,科级211名,评定技术职称813名。由于党的各项政策的落实,调动了一切积极因素。党的"十二大"后,县领导几次带领乡镇领导去外地学习,开阔了眼界。
    1980年,开始了经济体制改革。在全省农村改革还没放开的情况下,县委、县政府在吉兴公社松滨大队大炮台屯进行了大包干试点,迈出了农村改革的第一步,为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创造了条件;在企业改革上,把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实行了各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增强了企业活力;根据我县粮食和资源优势,制定了"发挥两长、补上两短"的战略,加快了改变贫困,建设富县的步伐。
    1984年,为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开始了政治体制的改革。在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了干部选聘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全员岗位责任制等,促进了全县各项事业的发展。这个期间,农民教育、儿少工作被评为全省先进县,文艺汇演、护林防火被评为全区的先进县,征兵工作被评为全国先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