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人代会后法院沿革及领导人(1980.9-1987.10) 1980年9月,在木兰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王树清当选为法院院长。10月,王树清离任。11月,王治国离任。12月,县七届3次人大常委会议决定朱宝贵代院长,王勃然为副院长。 1981年9月,在县七届二次人民代表大全上,朱宝贵当选为法院院长。 院 长 王树清 (1980.9-1980.10) 朱宝贵 (代) (1980.12-1981.9) 朱宝贵 (1981.9.任) 副院长 房守林 王治国 (1980.11.免) 王勃然 (1980.12.任) 1984年3月,在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朱宝贵继续当选为法院院长。8月30日,县八届4次人大常委会议决定,房守林离任,聂忠魁任副院长。 1987年2月7日,县八届17次人大常委会议决定王勃然离任。3月25日,县八届18次人大常委会议决定高国卿任副院长。 院 长 朱宝贵 (1984.3.任) 副院长 房守林 (1984.8.免) 聂忠魁 (1984.8.任) 王勃然 (1987.2.免) 高国卿 (1987.3.任) 1987年9月,在木兰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朱宝贵当选为法院院长。 院 长 朱宝贵 副院长 聂忠魁 高国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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