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篇 民政 劳动
第一章 民政
第五节 移民与自流人口安置
     
    1956年9月,阿城县接收安置从抚顺市江南河和莲花堡两个村移民261户、1 043人。移民点选在巨源区新农村附近,面积为322亩,于1956年9月27日开始,开荒6 OOO亩,建房635间,1975年10月,该新村移民全部返回原籍,将新村移交给哈尔滨市。
    自流人口收容、遣送工作,根据"遣送返籍为主,个别就地安置"的精神,对盲目流入的人口应安置则安置,该遣送则遣送。1950-1955年共收容自流人口570人,其中女86人。1962-1974年间收容安置1 750人,遣送返籍1 087人。1975-1981年收容1 603人、遣送1 60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