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篇 文化
第一章 文化事业设置及文艺团体
第七节 文物管理所
1961年9月,在延川北大街路东建县博物馆1处,负责以金上京会宁府遗址为重点韵全县文物保护工作。1964年,改称阿城县文物管理所。1977年,在通城路东人工湖南端建文物管理所二层办公楼1栋,面积540平方米,设有办公室、库房、陈列室等。
1985年馆内工作人员增至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