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军事
司法行政
【人民调解工作】
1997年,全市有调解委员会6 592个,其中一类76%,二类24%。全年调解各类民间纠纷36 168件,其中司法助理员调解5 183件,调委会调解30 985件,调解成功率为97.7%,未发生调解不及时导致激化的案件。防止因民间纠纷可能引起的自杀17件、26人,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自杀和转化为刑事案件46起、63人。
(宇仁川 马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