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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教工作】

    1993年,哈尔滨市万家、长林子、前进3个劳教所,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实施"分押、分管、分教"管理办法和劳教人员“百分考核”制度,稳定了改造秩序,提高了教育改造质量。全年劳教人员脱逃率为O.18%(比上年上升O.023%),当年追回率为零,所内发案率为零,未发生非正常死亡和其他重大事故。劳教人员的政治、文化、技术教育入学率分别为100%、90%、70%,及格率分别为90%、90%、60%。全年有3 018人(次)劳教人员受到减期和提前解除的奖励,有207名劳教人员受到加期处分。
    (张明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