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档案馆工作 第三章 档案利用 第一节 利用工作 一、市档案馆 1969年建馆初期,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查阅档案材料必须从严掌握的要求,档案的利用面 较窄,主要是为"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审查案件和私营工商业者成分的审定等提供利用。1970 -1976年,由于受极"左"路线影响,利用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1976年以后,档案主要用 于为"文化大革命"中某些案件的复查、落实政策。从建馆至1978年,共接待查档者5000余人 次,提供利用档案资料10000卷(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国家档案局于1983 年4月颁发了《档案馆通则》,明确规定"档案馆应该主动地开展利用工作"。1985年全国档 案馆工作会议提出"解放思想,加快步伐,积极创造条件,开放一切应该开放的历史档案, 使开放历史档案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主义各项建设事业服 务"的指导思想。市档案馆为贯彻全国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将利用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为社会 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轨道上来,改变了过去封闭、半封闭状态,修改、制定了《哈尔滨市档 案馆关于利用本馆档案、资料的规定》,扩大了档案、资料向社会开放的范围,简化了查阅 档案审批手续,改善了阅览室的环境,为利用者提供方便条件。查阅利用档案的范围,已由 主要为机关工作服务,扩大为面向社会,为历史研究、学术研究和编史修志等各方面服务, 由被动服务转为系统利用主动服务。提供档案的内容,从政治领域,逐步向经济领域、科学 文化领域等方面发展。1979-1990年,市档案馆共接待社会各方面查阅利用档案7231个单位、 14934人次,提供档案、资料47020卷(册)。在政治方面,档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 政策,为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提供了重要凭证;在经济方面,档案成为社会主义经济 建设、制定国民经济计划所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在科学、文化事业方面,档案史料为编写 各种专史、专志以及研究历史提供了第一手材料;同时为个人查找学历、资历、评定职称等, 提供了历史的真实凭证。 市档案馆建馆初期,没有建立正常的利用制度。1974年1月16日,市档案处(馆)制定 了《查档须知》。明确了查阅档案的审批手续、借阅制度。1980年10月24日,市档案馆根据 利用工作需要,制订了《哈尔滨市档案馆关于利用本馆保存的档案资料的暂行规定》。市委 于11月24日将这一规定转发各区委、各直属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各党组执行。1986年 8月,市档案馆进一步修订了关于利用档案资料的暂行规定。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于8 月22日转发各区、县、各直属党委,市直各部、委、办、局、各党组贯彻执行。《规定》放 宽了查阅档案的范围,简化了审批手续,为查阅利用档案提供了方便。 市档案馆开展利用的方式,主要是采取建立阅览室、外借档案、提供档案复制件、印发 档案证明等。 阅览室。建馆初期设立,面积20平方米,共有12个座位。多年来前来阅览室查阅档案人 员达2万余人次,阅档5.7万卷(册)。其中有来自中央国家机关的领导,外省、市的大学、 机关工作者和本省市各级机关、工厂、企业、学校等单位的领导和广大利用者。如原煤炭工 业部副部长、曾任哈尔滨市第一任市委书记钟子云,原黑龙江省委书记王钊,矿业学院党委 书记、曾任哈尔滨市副市长陈一凡,李富春的女儿李特特等都曾来阅览室查阅档案资料。阅 览室还建立了《查档须知》等制度,要求利用者查阅档案时有责任保守党和国家机密、有责 任保护档案的安全和整洁,严防对档案的污损等。同时开展了对利用者查阅档案有关知识的 咨询服务。 外借档案。档案馆规定档案原件一般不准借出馆外利用,但遇特殊情况,经有关领导批 准,也允许将档案原件借出。市委党史委为了研究哈尔滨市地下党组织活动的历史,经市委 秘书长批准将市档案馆档案外借。市纪检委为了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将馆藏案件 档案借出进行复查。档案外借时建有审批登记手续,以便备查和督促借阅者按时归还档案。 档案复制件。查阅档案人员根据需要抄写档案内容因文字量大,经批准允许复制。1982 年以后,全市各单位编史修志复印了大量档案史料。1986-1990年,馆内共复印档案资料55 万张。复制档案原件既方便利用者,又充分发挥了档案的作用。利用者凡是在档案馆复制的 案卷副本,都要进行登记,用后交本单位妥善保管,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档案证明。档案馆根据利用者的需要,按照档案内容提供历史凭证材料。市档案馆曾多 次为利用者个人查找有关参加革命年限、工龄、学历等,或为公安、司法部门审理、甄别案 件以及产权、债权等方面提供凭证材料。1988年为哈尔滨市老鼎丰糕点厂著名月饼大王徐玉 铎晋升高级职称,提供了档案凭证。 二、区、县(市)档案馆 道里区档案馆从1988年11月建馆后,对查阅本单位档案和行政、业务方面档案内容的从 宽掌握;对查阅党内重要文件、重要会议记录或超越业务范围的档案从严掌握,严防泄密。 1989年接待查阅利用档案131人次,提供利用档案196卷。其中编史修志67卷,工作查考94卷, 其它35卷。利用资料83册,复制档案28页。1990年,接待查阅利用档案234人次,提供利用 档案415卷,查阅利用资料8册,复印162页。 香坊区档案馆采取各种形式提供利用,为全区制定规划、领导决策、振兴经济、开放搞 活及落实党的各项政策,特别是编纂区志、组织史等提供了重要依据。1989年提供利用档案 1746卷。1990年利用档案426人次,查阅档案4292卷。为提高利用效益还建立了利用档案反 馈登记簿。 阿城县(市)档案馆1958年建馆后,主要是为县委、县政府机关工作服务。当时,对档 案的利用范围、利用的审批手续,一律实行逐级批准,不准复印、不准抄录。1980年后,逐 步解放思想,修订了档案保密与借阅制度,扩大了利用范围。1958-1990年,接待利用者10660 人次,提供档案33950卷。 呼兰县档案馆1958年建馆后至1966年主要是为县直机关工作服务,档案利用数量不多。 1959年接待查阅档案60余人次,调阅档案147卷,1961年接待查阅档案78人次,调阅档案153 卷。1965年以前,每年接待查阅档案不超过100人次,调阅档案150余卷。1976年以后,社会 各方面利用档案日益增多,利用工作从主要为阶级斗争服务转变为经济建设,为落实政策、 平反错案和编史修志服务。1984、1985年两年利用工作创历史最高记录,共接待921人次, 调阅档案7862卷。在编纂《呼兰县志》工作中,县档案馆提供大量档案,共接待3567人次, 调卷10252卷。1988-1990年,接待查阅档案1207人次,利用档案3162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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