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 是年 黑龙江将军在呼兰河口设卡伦(哨所),派兵驻防。 雍正四年(1726年)是年 吉林将军在金上京会宁府故址置协领衙门,设副都统衔协领 1员、佐领5员,派兵驻防,定名阿勒楚喀。 雍正五年(1727年)是年 阿勒楚喀设满文官学一处,选收旗人官兵子弟24人,学习满 语、骑射,为该城官学之始。 雍正七年(1729年)是年 阿勒楚喀协领衙门移驻新城(阿城镇)。 雍正十年(1732年)是年 阿勒楚喀协领衙门编驻防兵为八旗,增添佐领3员。 雍正十二年(1734年)是年 清朝廷批准置呼兰城,“设城守尉等员驻守”。由齐齐哈 尔、伯都纳城移拨满洲、索伦、达斡尔、汉军,编为八旗驻防。 乾隆元年(1736年)8月28日 清朝廷决定由齐齐哈尔的乌兰诺尔站(肇源县新站)起 至呼兰止,设6站。每站派兵10人,给马5匹、牛5头。每人给银7两,草料、公费等项照茂兴 (肇源境内)驿站例支给。 是年 清朝廷在呼兰置水师营,建恒秋仓。 △ 佛教传入呼兰,建先农坛、关帝庙、观音庙。 △ 马场甸子(道外区域内)形成村落雏形,隶属阿勒楚喀副都统管辖。 乾隆二年(1737年)10月29日 清朝廷决定由盛京(沈阳)户部拨银25万两给黑龙江, 贮呼兰3000两,借给实有地亩、能耕种而没有牛犋的兵丁及零户闲散人等。4年 内还本,免息。是年 根据黑龙江将军奏请,清朝廷决定在呼兰设官庄40座,每庄10丁 (户),设屯官1员。“令盛京将军于八旗开户人内选能种田庄丁400名,携带家口,前往开 垦。”每名庄丁拨地60亩。 △ 呼兰开始征收牲畜税和当课税。 乾隆七年(1742年)6月9日 清朝廷决定向拉林、阿勒楚喀一带移驻满洲八旗1000名( 户),屯垦耕种。每户给屋3间,地3顷,按旗分为8个区,派副都统巴灵阿等会同将军统筹 办理。每庄选1人为乡长;每旗内选授1人为虚衔骁骑校,管理1旗两庄。 乾隆八年(1743年)3月21日 清朝廷批准在呼兰温得亨山及都尔图一带设官庄5座,连 同乾隆六年十二月所添设的5座,于额兵内挑选领催1名管理,粮草一并发给。 乾隆九年(1744年)是年 清朝廷置拉林副都统衙门,阿勒楚喀协领为其右翼协领。△ 满族镶白旗杨姓人到今哈尔滨南岗区白家堡一带垦荒,后发展为延兴村。 △ 首次拨京畿八旗(即所谓“闲散满洲”)500户,置西沟(阿城市杨树乡八道岗各 村),盖房打井,学习耕种。为屯田之始。 △ 呼兰始设官学。 乾隆十一年(1746年)是年 哈尔滨道外地区已有一定数量的官房。山西太原人傅振基 以副都统佃户的身份来到马场甸子落户开荒与捕鱼,在裤裆街(天一街)居住,其住房为该 地区第一座私人房产。 乾隆十五年(1750年)是年 松花江、呼兰河泛滥,大水进入呼兰城,造成水灾。 乾隆十六年(1751年)3月27日 清朝廷贷给呼兰遭受水灾的蒙古图7庄旗民粮食,并豁 免5座官庄的额交官粮。 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2月2日 清朝廷豁免呼兰等八旗兵民历年借欠米粮计155万 余石。是年 晋阿勒楚喀协领衙门为副都统衙门。首任副都统巴岱到任,在任3年,乾隆二 十四年(1759年)十二月,调任三姓副都统。 △ 京城续拨“闲散满洲”500户屯田海沟(今阿城市料甸乡南),建房打井,学习耕 种。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是年 清朝廷在阿勒楚喀设官庄,由福建拨来壮丁36户,垦地 360垧。△ 阿勒楚喀、拉林官庄达6处,壮丁60名,地720垧,岁纳粮1800石。 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 京城再拨“闲散满洲”500户屯田洼浑(阿城市料甸乡北 ),盖房打井,从事耕作。至该年,西沟、海沟、洼浑3处1500户“闲散满洲”由京陆续拨 齐,并于每地先后建立8屯,共24屯。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是年 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属境先后设4个驿站,其中萨库哩 站(阿城市双丰乡双兰屯)和蜚克图站(阿城市蜚克图乡政府驻地)设在阿城境内。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7月28日 因拉林、阿勒楚喀民众日多,贸易渐繁,吉林将军 请求照宁古塔、伯都纳之例,设立税局,并派协领、佐领、防御等官管理,按年上报征收实 数,充本处俸饷。 是年 清朝廷于阿勒楚喀八旗24屯增设满文官学24处,每处由领催或披甲内派教习1员, 包括阿勒楚喀城内共有满文官学教习25员。 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1月15日 清朝廷下令拉林、阿勒楚喀原设的副都统两员,按 左、右两翼分别管理,各设协领1员、副协领1员、佐领8员、管兵406名。另于拉林笔帖式4 名内调出两名到阿勒楚喀,并以阿勒楚喀协领旧署为副都统衙门。 10月13日 黑龙江将军绰勒多病故,遗缺由拉林副都统国多次补授,阿勒楚喀副都统绰 克多改任拉林副都统。 △ 吉林将军借呼兰城境设5个驿站,以通阿勒楚喀、三姓。 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是年 呼兰全境发生蝗灾,城守尉查明阿率屯丁灭蝗。△ 阿 勒楚喀设课税总局,局址在今阿城大什字街西路南,共筑房10间,始征土产货物税。 乾隆三十年(1765年)是年 阿勒楚喀始收牛马税,课税总局年征牛马税银210两。 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2月23日 清朝廷下令取消拉林副都统职,派驻协领员,归阿 勒楚喀副都统兼管。 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是年 阿勒楚喀始建义仓,在公仓院内筑廒13间零24囤,防备 荒年。 乾隆四十年(1775年)是年 因阿勒楚喀木城倾圯,后照旧式修土城。△ 马家(马刚 )烧锅在今哈尔滨道里区薛家屯开办。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是年 阿勒楚喀于今阿城镇西岗子建伊斯兰教清真寺,为哈尔 滨地区所建最早的清真寺。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8月13日 因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失火,烧毁档案、盔甲等物, 副都统托云被革去御前侍卫职位。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是年 今哈尔滨市道里区川心店屯姜、李、贾、阎4家分别开 设大车站,因有大车道从屯中穿过,故名川心店。 嘉庆十年(1805年)是年 位于今哈尔滨市香坊区的田家烧锅创始人田保辉、田炳辉兄 弟由今吉林榆树县田家屯来哈尔滨,依靠“房东”阿勒楚喀旗人温八秧子,几经垦荒300垧, 并创办烧锅。 嘉庆十五年(1810年)是年 呼兰回族群众在城西南修建清真寺,设教长(阿匐)1人、 掌教4人进行宗教活动。 嘉庆十九年(1814年)是年 在今双城堡设协领衙门,归阿勒楚喀副都统管辖。今香坊 为第一区,区内形成的村屯有厢房屯、骆斗屯、田家烧锅、王家店等。已建有瓦房32幢、草 房百余座。 嘉庆二十年(1815年)6月20日 吉林将军富俊奏请在拉林西北双城子一带开垦。每旗 设立5屯,共设屯丁1000名。于本年备齐农具、耕牛,翌年春开垦,第四年起交粮,7年交谷 14万石,每石价银5钱,可得银7万两,余银29000多两,10余年后再移驻京旗。清朝廷准予 试办。 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7月1日 嘉庆皇帝敕令东北任将军、副都统、城守尉等职的旗 人学习满文;并规定凡满文文书必须自己书写,不可令书吏代笔。 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吉林将军富俊调盛京(沈阳)旗人到双城堡垦荒,有17名正丁 到今哈尔滨红旗满族乡地域内建旗设屯。 道光元年(1821年)2月8日 吉林将军富俊筹办开垦阿勒楚喀、双城堡三屯地亩9万余 垧,已初见成效,清朝廷决定移京旗3000户于其地。由道光四年起每年200户,分批进屯。 并令该地自翌年起伐木造屋,做好各种准备。 9月1日 根据富俊的奏请,清朝廷决定对双城堡三屯官兵开垦的6560垧地,每10垧赏给 牛犁等项银10两。从拉林、阿勒楚喀等地轮流派兵200名,上山伐木、盖房,以供移驻京旗 居住之用。 道光二年(1822年)是年 汉文“哈尔滨”一词,至迟在本年已出现在黑龙江将军衙门 档案中。 道光三年(1823年)是年 在呼兰城东增设新安台站,通往巴彦苏苏(今巴彦县)。 道光五年(1825年)11月8日 阿勒楚喀、拉林各有额兵406名,负担双城堡垦区每年建 房所需木材砍伐任务。清朝廷决定由吉林义仓谷价存款内动支银1万两,发商行息,每岁所 得息银1200两,每兵赏银4两,作为盐菜银两。同时,订立章程,按期完成砍、运任务者有 赏,否则予以罚俸或降级。 是年 呼兰城新建官屯19所;并建文昌阁。 道光八年(1828年)10月29日 因旱灾欠收,清朝廷决定免收呼兰官庄屯兵应交钱粮。 道光九年(1829年)4月12日 根据吉林将军博启图等奏请,清朝廷准予双城堡由原定 移驻3000户,改为1000户,每户酌情增地15垧(拉林每户3顷),本地旗丁3000户,每户亦 酌增地3垧3亩3分。鉴于京旗闲散从没有学习过耕种,决定准买 奴仆,注明旗册,代其耕作,或雇佣长工助耕,但禁止买卖或私典土地。 道光十四年(1834年)是年 呼兰城设满文教习。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春二月 阿勒楚喀城连日大雪,深处雪厚几乎与房檐齐,牛马 猪羊等冻死甚多。 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是年 天主教东北教区代理主教布鲁尼埃非法进入阿勒楚喀等 地传教。 咸丰元年(1851年)是年 撤销双城堡协领,改设副都统衔总管,仍归阿勒楚喀副都统 管辖。△ 太平天国革命运动兴起,清朝廷征阿勒楚喀八旗官兵100余人,跟随大学士赛尚 阿入关,攻打太平军,称为头趟兵。 咸丰二年(1852年)11月27日 阿勒楚喀副都统萨炳阿被调往湖南,参与镇压太平军。 咸丰四年(1854年)6月24日 清朝廷令吉林将军景淳通知三姓、阿勒楚喀、伯都纳等 地密为布置,对俄船行踪多加侦察,并尽量避免接触。如俄船对所经之处无扰害与要求,不 必“与之为难”。 咸丰六年(1856年)是年 广来成烧锅(王家烧锅)在今哈尔滨市道里区金山堡屯开办。 咸丰九年(1859年)10月12日 据吉林将军景淳奏报,吉林军民闻俄人“凶焰横姿,无 不志切同仇”,阿勒楚喀等处居民早已准备,“誓不相容”。但清廷仍重申不得“开衅”。 是年 英法联军攻陷京师,复征阿勒楚喀八旗兵,随亲王僧格林沁抗击英法联军,今哈 尔滨南岗区正、镶红旗7个屯中出兵6人。 咸丰十年(1860年)是年 清朝廷批准招民试垦呼兰所属蒙古尔山等处的奏折,从此, 清朝廷的“封禁政策”宣告解体。 △ 阿勒楚喀因频频征调八旗壮丁从征,故开始放松不准招佃开垦的禁令。 △ 为反抗清廷的苛捐杂税与江禁,今哈尔滨黄山及顾乡屯等地的满、汉农民、渔夫和 手工业者激愤,先后攻陷呼兰和双城,捣毁县衙,开仓放粮。 咸丰十一年(1861年)是年 呼兰“升科地”(熟地)开始全纳租税。 同治元年(1862年)2月18日 年初,阿勒楚喀界属荒山嘴子等地农民200余人,在张玉 率领下起义,经莫胡屯渡松花江北进,直逼呼兰城,群众纷纷响应。清朝廷令吉林、黑龙江 将军联合镇压,尽早肃清。 10月4日 黑龙江将军特普钦奏准,在呼兰城各旗闲散幼丁中挑选200人作为“副甲”( 正式甲兵的后补者),以补该城484名额兵之不足,每人月给工食钱3吊,遇有正兵缺出即由 其拨补。 12月30日 清朝廷决定增设呼兰厅,设理事同知、巡检各1员,该厅设于呼兰城东北境。 是年 阿勒楚喀定旗界内民屯为八牌,置乡约,设八牌乡约管理处。 同治二年(1863年)1月24日 清朝廷决定在呼兰城北百里的荒场处移住京旗300户,编 为10屯。先招民户代垦,待京旗到后,所垦之田半归旗户,半作民田。并照开垦蒙古尔山办 法,先交押荒钱,5年后升科,以收地利。 同治三年(1864年)是年 法国基督教传教士约瑟芬抵阿勒楚喀传教。△ 满文“哈尔 滨”一词在黑龙江将军衙门档案中出现。 同治四年(1865年)是年 清朝廷批准呼兰私垦地亩就地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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