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婚姻家庭 【婚姻登记管理】 1996年,全市117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46 862对,准予登记结婚的42 028对。准予登记结婚中,初婚72 076人,再婚11 980人(其中复婚534对)。民政部门办理离婚4 442对,准予登记离婚3 688对。办理涉外婚姻登记 l 315对,准予登记结婚l 315对(初婚1 480人,再婚1 150人)。办理收养登记124件。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规范化婚姻登记机关建设活动的通知》,制定《关于婚姻登记员岗位考核标准实施方案》、《关于办理婚姻登记指南》、《关于婚姻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填写婚姻登记档案的规范》、《关于办理结婚登记程序》、《关于办理婚姻关系证明程序》。婚姻管理员培训、持证上岗率100%,全市违法婚姻率由3.6‰下降到3‰,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赵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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