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篇 军事 政法
第三章 检察
第五节 监所检察
 
    自建院起设专职监所检察员,对监所执行法律监督。
    1980-1988年,依法监督检察804次,进行法制宣传43次、开展政治攻势67次。防止超期羁押19件24人;纠正错押10件15人;纠正干警打骂等违纪6次,纠正白条押人1人。
    1989-1990年,认真开展了执法、安全防范检察,打击被监管人员再犯罪活动,对在押人犯开展政治攻势和监规教育,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牢头狱霸,整顿监所秩序。依法监督检察390次,进行法制宣传37次,开展政治攻势35次,纠正各种违法问题65次,解决和防止隐患与各种事故63件。
    1990年11月,建立监所检察科。根据监所检察权规定,除平时对平房区看守所依法监督检察外,每逢新年、春节、"十·一"等节假日进行大检查,并向上级汇报检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