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人口构成 第四章 民族构成 第三节 各民族人口的性别、年龄构成 一、各民族人口的性别构成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哈尔滨市总人口性别比为102.45,属正常值。汉族人口的性 别比为102.29,略低于总人口性别比,性别构成属正常。少数民族人口性别比为105.73, 略有偏高。 回族、朝鲜族人口性别比分别为96.51、97.55,均为女多男少,性别比偏低。蒙古族、 满族、“其他少数民族”人口性别比普遍偏高,满族人口性别比为114.57,其他少数民族 性别比为116.36,均严重偏高,属于不正常性别构成。“其他少数民族”性别比高,是由 于这35个少数民族在哈尔滨居住的人口数量普遍很少,10人以下的有20个民族。这些人又多 属务工经商,流动性较大,大多为男性,因此导致性别比偏高。 二、各民族人口年龄构成 各少数民族人口的年龄构成同总人口和汉族人口的年龄构成存在一定的差距。 各少数民族人口的少年儿童系数(0—14岁人口比重),普遍高于总人口和汉族人口1— 2个百分点。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同国家对少数民族的略为宽松的计划生育政策有关。 少数民族人口的老年系数(65岁以上人口比重),除满族外,普遍低于总人口和汉族人 口,特别是蒙古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分别低于总人口2.35和1.71个百分点。这同少数民族少 年儿童系数高于总人口是相应的。 由于各少数民族少年儿童系数普遍高于总人口和汉族人口,老年系数普遍低于总人口和 汉族人口,带来的结果是少数民族人口的老化指数(老少比)低于总人口和汉族人口。蒙古 族人口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口的老化指数低于总人口和汉族人口10个多百分点。 少数民族人口的年龄中位数,除回族外,普遍低于总人口和汉族人口,这同少数民族人 口的少年儿童人口系数高,老年人口系数低是相关的。劳动人口抚养比,满族、回族劳动人 口抚养比高,是由于这两个民族15—64岁人口比重偏低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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