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城县第二届人代会期间的县人民法院(1956·9-1958·4)

    1956年9月,县人民法院院长虽然不是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但从这时起人民法院院长要在县人民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作情况。在1956年9月5日召开的县二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上院长冯士学作了《阿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院  长    冯士学
    副院长    张  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