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城县第三届人代会期间的县人民法院(1958·4-1960·12)
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县人民法院院长仍然不是由县人代会选举产生,但要向县人代会报告工作。这期间先后增任二名副院长。
院 长 冯士学 (1959年12月免)
副院长 张 显
赵 鹏 (1958年12月任)
房俊尧 (1960年5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