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领  事
第三章 重大对外交涉事项
第二节 收回俄国在哈尔滨警权和路警权

  光绪二十五年八月(1899年9月),沙俄中东铁路公司工程局在哈尔滨设警察局,兼管
司法事务。光绪二十九年八月(1903年10月)中东铁路全线通车后,沙俄在哈尔滨成立中东
铁路管理局,设立警察部。
  1918年2月,中国政府着手收回俄国在哈尔滨警权和路警权。首先在哈尔滨设置临时警
察总局,收回市区的各警察岗哨和部分工作机构,在各区设立了中国的警察岗哨。1920年12
月,北京政府内务部颁布《东省特别区警察编制大纲》,撤消了哈尔滨临时警察总局,设立
东省特别区警察总管理处。解除了俄国在哈尔滨的警察署,全面收回了在哈尔滨警察权力。
  中国政府在收回俄国在哈尔滨警察权力的同时,也收回了俄国的中东铁路的护路警察的
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