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机构队伍 第四章 职工队伍 第一节 人员编制 1955年7月5日,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物资供应处成立时,定编29人。1958年4月,物资 供应处的人员编制增至38人。 1960年6月23日,经省、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哈尔滨市物资局,人员编制60人。 1962年,国家对物资工作实行集中统一、全面管理。为建立健全各机构物资管理机构, 省物资厅在9月召开的全省物资工作会议上决定给哈尔滨市物资系统编制648人。 “文化大革命”初期,哈尔滨市物资局被撤销。1969年10月,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决定 重新组建市物资局,人员编制106人。 1972年4月15日,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决定恢复物资局所属各公司的名称,编制 定为:金属材料公司60人、机电设备公司75人、化工轻工材料公司70人、建筑材料公司60人、 木材公司65人、生产资料服务公司60人。 1983年12月28日,市编制委员会批准市物资局机构设置,行政定编92人。 1985年,哈尔滨市做为全国城市政府机构改革的试点城市,开始了机构改革。哈尔滨市 编制委员会通过了市物资局的“三定”方案,定编89人。1988年5月4日,国务院批准“深化 物资体制改革”方案。市物资局根据方案精神,对物资管理机构又进行了调整。市编制委员 会为物资局定行政编制90人。 到1990年末,市物资系统共有职工11639人,其中,局机关90人,燃料公司4736人,木 材公司2804人,金属公司665人,机电公司878人,建材公司496人,化轻公司425人,金属回 收公司795人,生产资料服务公司185人,进口设备配件公司49人,集装箱公司114人,局干 部学校59人,物资贸易中心166人,其它17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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