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物资供应 第三章 供应服务 第一节 租 赁 一、机电产品租赁 1978年5月,市机电设备公司成立机电设备租赁服务分公司,试营机电产品租赁业务。 对外租赁的项目主要有工卡量具、电焊机、氧气瓶、空压机、手电钻、冲击钻及发电机组等。 租赁业务面向本市及省内各市县的厂矿、企事业单位。出租手续简便,客户持单位介绍信即 可办理租用手续。租金按规定时间,每租一台件,收产品价格的2—10%费用。由于社会需 求不断扩大,为进一步满足哈尔滨市吊装市场的需要,又在1979年4月先后购进了一批吊车, 装载机和载重汽车等设备,投入租赁,开辟了对外出租吊车和装载机业务。 1983年,市机电设备租赁服务公司与市机电设备公司的运输队合并,成立了租赁服务站, 负责对外的租赁业务和对公司内部的货物发运服务。 1984年3月,又增加了建筑机械,搅拌机、卷扬机和水磨石机的租赁业务。 以后,由于机电产品供不应求的状况有所改变,到1990年该公司的机电产品租赁业务基 本停止。据统计自1978—1990年12年间,共获利润112万余元。 二、建筑工具及模板租赁 从1982年起,市木材公司有4个木材供应站开展租赁业务。租赁的品种有跳板、脚手杆、 六尺杆子、二尺杠等建筑施工用具。 1984年12月建立专业性的租赁站,增加钢模板租赁业务。 1985年,投资20万元,成立哈尔滨市钢模板租赁站(后改为宣化钢模租赁站),购入3500 平方米的模板,平均每年租赁天数为150天左右。主要租赁给市内建筑施工单位,每年租赁收 入7万元左右。1990年又购入近5000平方米的钢模板,年租赁费收入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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