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物资供应
第四章 供应网点
第七节 金属回收经营网点

  哈尔滨市金属回收网点隶属于哈尔滨市再生资源利用总公司。1963年以前,哈尔滨市的
废金属回收工作,由市供销社负责。自1964年4月,哈尔滨市的废旧金属回收工作由市计划
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1974年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343号文件“在计划部门建立废金属回收
机构,在物资部门建立经营业务机构”的精神,于1974年10月8日成立了哈尔滨市金属回收
公司,隶属于哈尔滨市物资局,与市计划委员会金属回收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全市废金属
的管理、回收、上缴和加工改制,组织地方利用。1990年,金属回收公司改名再生资源利用
总公司,下设5个分公司,2个经销公司,1个超储积压经营部。并有社会代购点6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