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房区第四届委员会(1987.10- ) 1987年10月13日至14日,中共平房区第四次代表大会在平房区粮管处会议室举行⑦。大会正式代表220名,列席代表16名,邀请各方面负责人4名。与会代表听取和审议了赵鸿钧代表前届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李忠杰代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平房区第四届委员会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了区委和区纪检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区委委员25名(以姓氏笔划为序):马彬、马荣润、王玉亭、王柱萍(女)、王淑琴(女)、刘亚民、刘新民、曲永久、李玉章、李占山、李忠杰、杨乃栋、张信、张智新、陈新华、周志民、赵鸿钧、黄城金、曹秀梅(女)、盛武凯、崔国顺、崔鹤善(朝鲜族)、董绍卿、詹有、鲍树森。候补委员3名:刘文库、田文德、尹淑琴(女)。 1987年10月16日,在平房区委四届一次全委会议上.选举产生了区委常委7名,赵鸿钧为书记,陈新华、李占山、王柱萍为副书记。 一、区委领导成员及其分工 书 记 赵鸿钧(1987.10- ) 副书记 陈新华(1987.10-,区长) 李占山(1987.10- ), 王柱萍(女,1987.10- ) 常 委 王玉亭(1987.10-,组织部部长) 崔国顺(1987.10-,宣传部部长) 崔鹤善(朝鲜族,1987.10-,区人武部政委) 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成员及其分工 1987年10月,在中共平房区第四次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李忠杰为副书记,主持区纪检委工作。 副书记 李忠杰(1987.10- ) 房广林(1987.10- ) 常 委 尤 青(1987.10- ) 王连祥(1987.10- ) 肖行军(1987.10- ) 鞠邦行(1987.10- ) 三、区委工作机构及其领导人 办公室 副主任 林梦云 组织部 部 长 王玉亭 副部长 姜凤兰(女) 张 学 宣传部 部 长 崔国顺 统战部 部 长 董绍卿 政法委员会 书 记 赵鸿钧(兼) 副书记 刘 生 政策研究室 主 任 盛武凯 副主任 张吉大 党史工作办公室 副主任 杨桂臣(女) 党 校 校 长 黄德金 四、区级政、军、统系统党组织及其领导人 (一)政权系统 1.区人大常委会党组 书 记 张久义 副书记 孔凡奇 2.区政府党组 书 记 陈新华 3.区人民法院党组 书 记 韩世荣 4.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书 记 詹 有 5.区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党组或党委(总支) 公安分局党组 书 记 刘亚民 教育委员会党委 副书记 马荣润 刘维臣 市政党总支 书 记 董子君 副书记 赵崇福 卫生党总支 副书记 孙更运 商业委员会党委 书 记 李忠诚 (二)地方军事系统 区人民武装部党委 书 记 赵鸿钧(兼) 副书记 崔鹤善(朝鲜族) 高长宝 (一) 统战系统 区政协党组 书 记 黄城金 五、区属基层政权党组织及其领导人 (一)乡党委 平新乡党委 书 记 高永贵 副书记 曲乃恒 方玉凤(女) 平房乡党委 书 记 廉玉湖 副书记 聂春芳(女) 王志久 (二)街党委 友协街党委 书 记 叶云有 兴建街党委 书 记 王亚光 新疆街党委 书 记 董 彦 新伟街党委 书 记 王淑琴(女) 保国街党委 书 记 冯大敏 联盟街党委 书 记 刘 义 副书记 宫文亭 (见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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