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1953.11-1966.5) 从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66年5月,是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有步骤地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并开始转入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 社会主义改造开始不久,1953年7月哈尔滨市由省辖市改为中央直辖市,同年11月城市区划进行调整,始建平房区。平房区委建立后,领导全区人民贯彻党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后来,在贯彻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领导"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搞过"一大二公",建立了平房人民公社,统辖本地区的各国营工厂(120厂、122厂、101厂、935厂)以及本地区的其它企事业单位。1957年的反右斗争搞了扩大化,1959年的"反右倾"斗争又伤害了一批同志。在失误和挫折中,渡过了三年经济困难时期。1962年平房人民公社管辖范围缩小,各国营工厂另有归 属。从1964年9月开始,本地区城乡还进行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直至"文化大革命"开始,又使不少干部受到了不应有的打击。虽然如此,由于广大干部和群众充分信任党,紧密地团结,积极地奋斗,仍然使平房区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了很大成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