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5-1976.10)
一、新曙光人民公社(区)期间的人民法院
(1966.5-1972.9)
1966年5月, "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区人民法院即陷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停止了工作。法院的职能由军事管制小组取代。
院 长 秦鸿树
二、恢复平房区后的人民法院
(1972.9-1976.10)
1973年,恢复平房区人民法院。
院 长 韩世荣(1973.8-,1975.7 正式任职)
副院长 关全福(满族,1973.8-19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