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农业
第二章 生产关系变革
第一节 土地改革

    1946年,土地改革以前,南岗区农村一直沿袭封建土地所有制,绝大部分土地被官绅、地富所据,绝大多数农民靠租佃维生。平等乡(现红旗满族乡),土改前,全乡有地富220户,占有土地50 000余亩,户均占有土地227.3亩;贫雇农2 619户,仅占有土地4 000多亩,户均占有土地1.5亩。地富户均占有土地是贫雇农的150倍。金星村地主刘国权独占土地4 000亩,全村95%的农民是他的佃户。地主剥削农民的形式主要是雇工种地、出租土地和放高利贷。
    1946年8月,中共双城县工委农运部派何方、郭献璧到平等乡(现红旗满族乡)开辟工作。9月,市委派钟子云深入南岗区农村领导土改斗争。
    1947年春,在南岗区从事土改工作的有东北行政委员会工作队、哈尔滨市委民运工作队、双城县、阿城县、南岗区、马家区、顾乡区、太平区政府工作队,近千余人。工作队员深入苦大仇深的贫雇农家中,组织发动群众,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土地改革的指示》,开展减租减息运动,实行"二五”减租(即从解放之日起,地租、高利贷各减50%),明确提出"土地还家”和"耕者有其田"的口号,发展党组织,建立村农会。6月开始"分青苗、分果实”斗争。分青苗,就是把地主已种在地上的庄稼分给穷人。分果实,就是地主把财产先拿出一部分,分给最贫困的农民。
    1947年8月,提出"一切权力归农会"的口号,在反复发动群众的基础上,反奸诉苦和土地改革同步进行,土地革命斗争进入高潮。平等乡(红旗满族乡),镇压8名恶霸地主、汉奸和土匪头子。王岗乡镇压原伪区长周尚德等地主和汉奸。贫雇农参与土改斗争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1947年秋,全区农村又掀起"砍挖”运动,主要对反动地主进行清算复查,解决运动中"夹生饭"问题。提出的口号是"砍大树、挖底财",在这场斗争中,广大贫雇农提高了阶级觉悟。  
    1947年冬,广大贫雇农自发的开展"搬石头、切高草”运动,全区出现了打破村界、区界互相乱斗现象,当时称之为"扫荡子",打人、死人的现象时有发生,运动偏左倾向达到极限。针对斗争中出现的问题,驻区工作队员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及时给予纠正。至此,急风暴雨式的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基本结束。
    年底,在划定阶级成分的基础上,各农会成立平分胜利果实领导小组,开始分土地、分房子、分浮产。
    分土地。把土地按岗地、平地、洼地、远近、地质评出3个档次,根据阶级成分、人口进行分配,雇农分一等地,贫农分二等地,地富分三等地,中农原则不动,多余交出来,不足由农会给补上。每人分得土地多少,主要由本村土地多少而定。按当时全区人口计算,每人分得土地约6亩。
    分房子。把地富房子按正房、厢房、门房和好坏划出等级,按赤贫、军属、无房户及在斗争中的表现排列分房次序,按等级先后分配。分房者不减扣土地数。
    分浮产。把地富的粮食、车马、农具、家具、衣服、被褥、猪羊、钱款、细软等浮物登记作价,按先雇农、军属、贫农,后一般分户,自由选择。因浮物大、价格高者,可自由结合共分一件东西。王岗镇靠山屯农会主席李学思把第一次分得的猞猁皮大衣、水獭帽子、高筒皮靴、一付皮手套和靠山屯全体翻身农民写给毛主席的信,一起寄到西柏坡。毛主席看了信和礼物还写了收条,在进京之前,把礼物和信交给西柏坡革命纪念馆保存。
    1948年5月,根据中共松江省委发出的《关于纠偏工作的指示》,区委组织土改工作队,逐户审查核实,为在1947年"砍挖活动"和"扫荡子"中,错划为富农进行清算的128户富裕中农落实了政策,从成分上给予纠正,对清算的财物予以补退。年末,按《中国土地法大纲》的规定,区政府向各农户颁发了土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