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 文化 科技 体育
第一章 文化
第一节 机构

    1949年1O月,马家区与南岗区合并,南岗区设教育股负责区内文化教育工作。1950年10月,教育股改称文教科,设科长1人,工作人员3人。1957年,文、教分设,成立文化科,设科长1人,工作人员3人。1960年4月,文、教合并,改称文教科。1961年11月,文教科改为文教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1人。1,963年4月,文、教再度分设,文教局改为教育科和文化科。1967年,区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宣传组分管文化工作。1973年12月,恢复文化科。1984年4月,文化科改称文化局。1987年8月,市区体制改革,文化局升为处级单位。1990年,文化局设局长1人,工作人员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