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 文化 科技 体育
第三章 体育
第三节 群众体育

    一、职工体育
    建国初期,职工体育活动是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配合下,按着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的原则,逐步开展起来的。主要组织单位职工、政府干部、医护人员,中小学教师每天做一次工间操,不定期地举办象棋、拔河、跳绳等一些简便易行的单项比赛,或利用星期天、节假日举办兄弟单位邀请赛,主要以篮球、排球、乒乓球为主。
    1958年,成立南岗职工体育运动委员会,开始举办区级职工体育比赛,1959至1965年,全区共举办职工体育比赛49次,其中男女篮球14次、乒乓球14次、排球7次、象棋5次、冰球5次、田径2次、速滑2次。南岗区男女篮球队蝉联1964和1965年两届全市职工篮球赛冠军。
    "文化大革命"期间,批判所谓"锦标主义"的错误作法,职工的正常体育运动被民兵训练所代替,比赛活动日益减少。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职工体育运动逐步走上正轨,从1980年起,区级职工大型比赛有区直机关职工田径运动会、南岗区职工篮球赛、排球赛、乒乓球赛、冰球赛、象棋赛、桥牌赛、“五·一”环城赛、"三·八”女职工长跑等。1985年以后,区直各部门如工商局、区商委、区教委、卫生局、环卫局、税务分局、区个体劳动者协会,每一年或二年举办一次系统职工运动会。1988年,各街道成立体育工作委员会,组织辖区职工、离退休干部、退休工人开展体育活动。据统计,全区有近23万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1986-1990年,南岗区连续5年被评为省、市群众体育先进区。
    二、农民体育
    新中国成立后,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发生了根本变化,随着回乡知识青年和复员军人的逐步增多,对体育活动的要求越来越迫切。50年代后期,一些村屯利用村头、场院,废弃地修建球场开辟活动场所,以自然屯或生产队为单位组织球队,利用农闲季节或节假日自发地举行小型比赛,主要项目有篮球和乒乓球。70年代中期,区开始举办一年一度的农民篮球赛,并选出代表队参加市农民篮球赛。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民体育运动更加活跃,各乡镇每两年举行一次综合性体育运动会,有田径、篮球、乒乓球、象棋、拔河、射击等农民喜闻乐见的项目。1990年,红旗满族乡的摔跤、采珍珠、射箭、骑马战、双飞舞等满族传统体育项目得到恢复和发展。
    三、老年体育
    从50年代起,南岗区就有大批老年人自发地从事打拳、舞剑、练功等健身体育活动。近入80年代,老年体育进入全面发展的新阶段,普及面日益扩大,活动内容更加丰富,老年人从事锻炼的项目日益增加,有太极拳、三浴功、气功、五禽戏、健身舞、乒乓球、棋类、游泳、门球、钓鱼、长跑等。南岗区老年体育活动以参加晨练人数最多,每天早晨有近万人活动于儿童公园、文化公园、动物园、楼前广场和路边空地。
    1986年,南岗区成立老年人体育协会,积极开展适合老年人参加的体育活动,至1990年,全区举办以老年人为对象的乒乓球、羽毛球、门球、桥牌、棋类比赛30余次,促进老年体育运动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