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 卫生 第三章 卫生防疫 第二节 劳动卫生 1958年,开始进行防暑降温及预防性卫生监督。1962年,对区属以上工厂进行职业病的监督、监测。1984年,对区街、乡镇185个工厂的工人做了铅、苯、汞及尘毒危害的普查和复查,个别工厂、车间粉尘浓度和铅、汞、锰的浓度超标60倍和38倍,根据上述调查,向区政府提出搞好区街、乡镇工业卫生的建议。同年9月,南岗区在北方图书设备厂召开现场会,交流区街、乡镇工业防尘、防毒经验。从此,加强对劳动卫生的监测管理。1986年,区卫生防疫站在区属以上工厂,建立326个监测点,合格率47.5%。1987年,对辖区212个工厂(包括98个区街、乡镇工厂)调查,共有职工70 787人,其中接触有害因素的有11958人,占16.9%。1990年,全区建立692个监测点,合格率73.9%、监测率100%、达标率100%,分别比1986年增长26.4、60和62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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