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篇 区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章 历届区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节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62年11月29日在哈尔滨市少年宫召开,历时4天。出席会议的代表247人,会议选举王正之等43人为大会主席团成员。会议听取了南岗奋斗人民公社党委书记王正之《关于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奋斗人民公社副社长王敏学作的《区人民委员会、公社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法院代院长商符辰作的《关于南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决议。会议选举王正之为区长(社长),傅同义、程仲梅、郭立和、王敏学、李琛、赵普为副区长(副社长),田淑贞等18人为人民委员会委员;选举商符辰为法院院长,通过了市人民法院陪审员。同时选举王立疆等18人为出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二次会议,于1963年7月16日召开,历时4天。出席会议代表240人,会议选举王正之等43人为主席团成员。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区长(副社长)傅同义作的《区政府工作报告》,听取了公社党委书记兼社长王正之作的《形势任务报告》,并通过了大会决议。会议号召全区人民在党中央毛主席的英明领导下,高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认真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继续进行以阶级斗争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教育,深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进一步加强社会青少年政治思想工作,切实做好支援农业和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保证胜利完成1963年各项任务。会议补选了出席市第五届人代会代表。
    第三次会议,于1963年12月5日召开,历时3天。出席会议代表203人,会议选举王正之等41人为大会主席团成员。会议传达了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副区长(副社长)傅同义代表区人民委员会(公社委员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并通过了决议。会议号召全区人民在毛泽东思想的光辉照耀下,艰苦奋斗,勤俭建国,自力更生,奋发图强,战胜一切困难,完成和超额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为争取在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这三项伟大革命运动中,做出更大贡献。
    第四次会议,于1964年8月25日召开,历时4天。出席会议代表175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区长(副社长)傅同义作的《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为实现街道工作革命化而奋斗的报告》,与会代表参观了公社民政科的社会福利工厂、芦家分社文化站、长红分社青年学习待业班、先行分社十委儿童教育和红星分社政法干校的少年之家。这次会议肯定街道工作成绩,总结街道工作经验,明确街道工作的任务并提出改进街道工作的具体意见。
    第五次会议,于1965年12月20日召开,历时4天。出席会议代表144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区长(副社长)傅同义作的《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大力支援农业,深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为实现第三个五年计划而奋斗的报告》,并通过了决议。会议期间,公社党委书记王正之作了关于当前形势任务的讲话。补选傅同义为区长(社长),秦承春为副区长(副社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