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本志记事,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贯彻"详今略古"、"立足当代"的原则。在贯通古今的前提下,着重记述哈尔滨解放以来本区的史实。
    二、本志取事范围上限起于1744年,下限截止1990年,以现行行政区划内发生的历史与现实的事情为主。
    三、本志采取横分门类、纵向记述的方法,设篇、章、节、目4个层次,排列顺序是先自然后社会,社会中先经济后文化、政治。
    四、本志以志为主,辅以记、传、图、表、录等体裁。
    五、本志"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记事本末体,主要收集本区内社会和自然方面有重大影响的要事、新事。  
    六、本志对建国后政治运动的记述,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章节之中。
    七、本志按事物性质设篇、章,不受现行管理系统的限制。相同事物不论其隶属任何部门均编同一篇、章。
    八、本志纪年,辛亥革命前,历史年号后括注公元纪年;辛亥革命后一律用公元纪年。"解放前"、"解放后"皆以1946年4月28日哈尔滨解放为界。
    九、本志资料大部分来自省、市、区档案部门及区直各部门、各街道、乡镇编写的部门专志和街道、乡镇志;有一部分系走访知情人的口碑资料。为节省篇幅,一般不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