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城乡建设
第七章 乡(镇)村建设
第一节 乡镇政府驻地建设

    解放初期,各乡镇机关多设在当地地主、富农大院、或借居民住宅,故没有较大规模兴建。
    1956年建乡后,乡机关自行选址,或迁入公房、或扩建大院。1958年撤乡,成立政社合一的农村人民公社,社机关再次搬迁。王岗公社由镇郊迁至镇中心,红旗公社先由曙光大队(现曙光村)迁至红旗大队(现红旗村),仅距哈长铁路2公里。1973年,哈双公路建成通车后,又迁至村东公路东侧。同时,各自所属社队企业、供销社、信用社、邮电所、卫生所、学校等都设置于机关附近。1983年,恢复乡镇体制以后,乡镇机关又有不同的扩建和新建。王岗镇新建3层办公大楼。新春、红旗两乡在原址扩建。1988年,京哈公路建成通车后,1990年,红旗满族乡又迁到旭光村西南京哈公路北侧,新盖3层办公楼。至此,乡镇政府驻地经多年建设,均已使机关、工厂、商店、学校、银行、邮电、医院、影剧院等机构配备齐全,各自形成一方政治、经济、文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