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 计划管理 【偿债工作】 1999年是哈尔滨市进入偿还到期企业债券和国外贷款(简称内外债)的攻坚阶段。全年到期应偿还内外债本息合计折合人民币3.32亿元,其中偿还内债本息2.5亿元,占偿债总量的75.3%;外债本息折合人民币O.82亿元,占偿债总量的24.7%。为确保全市平稳渡过第五个偿债高峰年,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实行偿债任务责任制。根据"谁借债、谁还钱,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偿债任务分解到有关债务主管部门,并实行层层分解。二是制定偿还内外债计划。市偿债办多次深入各偿债企业及主管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筹措资金,确保计划落实。三是继续建立偿债基金。1999年全市从10条渠道筹措偿债基金1.58亿元,全部到位。四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到期债务及时足额偿还。 (张晓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