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科技管理 第四章 经费与物资管理 第二节 科技物资 一、计划物资分配 1971年,市科委开始管理科技统配物资。物资品种主要有钢材、木材、水泥等。在物资 的使用分配上,采取由使用单位申报,经主管局或区、县科委审查同意后报市科委请批、调 拨。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科研、后生产”的原则,分配物资指标。 至1990年末,累计分配使用钢材3899吨,水泥3833吨,木材3093立方米。这些物资主要 用于保证科技项目的实施,占物资总数的90%;用于保证科技事业的生产、维修,占物资总 数的10%。 二、科学器材供应 1960—1963年,哈尔滨市科研单位和承担科技项目的工厂所需的科学器材供应,主要由 省商业厅所属科学仪器商店、市商业局所属化学试剂商店和中国科学器材公司沈阳分公司供 应。1964—1985年,主要由省科学器材公司供应。对计划内器材品种,由科研单位或承担市 科技项目的工厂向市科委申报,由市科委每年汇总报送省科委,由上述科学器材供应部门组 织供应。计划外的器材品种,一般均不经市科委申请,采取直接向上述科学器材供应部门申 请供应,也可自行到外地采购、订货。对直接承担国务院各部的重点科技项目的所需科学器 材,由主管局、厂按物资供应渠道申请解决。 1984年,哈尔滨市计划单列后,为了更好解决科学器材供应工作,经市政府批准于1985 年12月建立了哈尔滨市科学器材公司。该公司隶属市科委,是全民所有制单位,注册资金总 额70万元,定编制20人。主要任务是承担哈尔滨各科研单位、工矿企业、高等院校开展科学 实验所需的各种仪器设备、零配件、元器件、稀贵金属材料等物资的采购、调拨、供应以及 科学仪器的安装、调试、检验和技术培训等技术服务工作,为科学事业发展服务。所经营的 科学仪器设备,主要来源于国家和有关省市的科学器材公司和市物资局所属的机电设备等有 关公司拨给的仪器的设备指标,或直接同生产厂家挂钩,组织进货。 1986—1990年,哈尔滨市科学器材公司向科研单位、工厂企事业、高等院校供应微型计 算机等各种科学仪器设备62300台件,金额达1394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