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工商物价
第二章 物价
第三节 商品价格
   
    清代和民国时期,因币制不统一,商品价格受官银钱号、私人钱庄、当铺等金融业的控制,物价极不稳定,加之地主、资本家以及私商囤积居奇,垄断市场,行情朝起夕落,日变频繁,故清代价格无考。
    仅就民国18年(1929年)和伪满康德6年(1939年)两个时代、两个年份的商品价格记述(附表)
    新中国成立后,全县城乡市场仅有两种价格形式:一是国营牌价,二是市价。1958年,由于"大跃进"出现物资供应偏紧,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国营公司曾一度搞过高价。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根据党的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开放的政策,在全县市场上,共有三种价格形式,即牌价、议价、市价同时并存。建国以后几个时期的国营购销牌价(附表)、双城县主要商品零售价格(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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