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篇 卫生 解放前本县卫生事业落后,疾病蔓延,疫病猖獗。人民群众缺医少药,巫医、神汉盛行, 信赖神仙保佑而身亡者不计其教,仅婴儿死亡率就这30%以上。清同治五年(1886年)中药铺始设"座堂先生"。民国8年(1919年)西医传入本县 民国11年(1922年)有私人开始设立西医院。伪康德7年(1940年)成立县医院,设有病床。当时医院设备简陋,药价昂贵,去医院治病者多为官宦、士绅、富人,劳苦群众患病多靠"散医"和民间流传的"偏方"医治。 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关心人民群众的健康。建立健全卫生机构,增加卫生设施,培养医护人员。五十年代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基本形成,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控制,三大烈性病(鼠疫、天花、霍乱)已被根除,人民群众的健康得到保障。进入八十年代全县基本上控制了地甲病,1981年被省授予基本控制地甲病先进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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