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城乡建设
第三章 环境保护
第二节 废渣治理

    新中国成立后,县城工业生产,居民取暖,广泛用煤,大量煤灰渣得不到利用,环境受到污染。为治理废渣,县,镇政府动员机关、企事业和居民用煤灰渣垫道,修路。进入六十年代,烧砖业用其做原料,七十年代烧砖业广泛利用其代替河沙,城乡煤灰渣得到充分利用。同时,双城镇环保部门在四大街道旁和机关单位院内安置封闭式垃圾箱370余个,定期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