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 保险
金融综述
【金融监察稽核】

    1993年,金融监察工作本着树立行风、整肃行纪的原则,密切配合整顿金融秩序活动,加强对执行金融政策、法规的监督检查,认真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全年共发生经济案件12起,其中万元以上案件7起,10万元以上案件3起,发案率比上年同期下降40%,犯罪金额比上年同期减少274万元。从案件的性质看,属于贪污、受贿、挪用比重增大。涉案业务部门增多,有会计、出纳、储蓄、计划、信贷、公司等部门,犯罪人员由一般业务人员向基层单位领导方面发展,做案手段简单恶劣。
    1993年,金融稽核工作以强化宏观调控、活化信贷资金为重点,先后开展了10项常规与专项稽核。检查各类金融机构49家,投入工作日1 980个,查出各类违规金额177 921万元,对违规单位处以罚息86万元,罚款102万元,追回多付利息补贴和手续费52万元,提出改进工作建议142条。
    (许国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