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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为企业输送大中专毕业生】

    1991年,全市共接收大中专毕业生5 200多名,其中90%分配到企业工作。为振兴集体经济,市人事局制定了大中专毕业生到集体企业工作的三项优惠政策,有641名大中专毕业生自愿到乡镇区街集体企业工作。还从非在职“五大”毕业生中为企业录用干部450名,聘用干部1 000多名。
    (张  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