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计划生育
【早婚早育、非婚生育专项清理】

    市计生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哈计生发[1995]28号文件《关于在全市开展禁止早婚早育、非婚生育专项清理活动实施意见》,在全市开展禁止早婚早育、非婚生育专项清理。全市培训3 654名工作人员。各有关部门成立"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在广泛宣传,深入动员的基础上,深入村(屯)、委(组)普查、摸底、登记,边清理边兑现政策,全市共清理出1993年以来早婚2 540对、早育2 270人、非婚5 142对、非婚生育3 633人。应收缴计划外生育费461万元,已收缴282万元,欠款已作还款计划。同时,对早婚、非婚未生育者采取了节育措施。在乡(镇)实行计生、民政、公安部门联合办公制度,在农村未婚青年中推行"依法结婚生育合同"制度。
    (姜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