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税收
地方税收
【税收法制建设】
 
    一是制定下发《税务行政执法行为规则》、《税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则》,并对"两则"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建立《重大处罚备案制度》、《行政处罚审核制度》、《税务稽查案件审理制度》。对基层单位的重大处罚进行备查、备案,加强案件审理、行政处罚、组织听证等方面的监督。三是对基层23个单位的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四是在部分基层征收分局成立法制科,注意及时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明确各基层单位法制机构的职能。
    (赵志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