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税收 地方税收 【征管改革】 1999年,按照省局实施"税收管理工程"和深化征管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征管体系,新的征管格局已初步形成。一是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制定下发了《深化征管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理顺了征管机构。市区分局建立了“集中征收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新的征管运动机制;县(市)局机关按业务范围、职责分工合并为"两股两室"。二是市区各征收分局在基层税务所设置征收点和代征点,方便纳税人就近申报纳税;通过税务咨询窗口、咨询电话为纳税人释疑解答,并将用计算机网络、多媒体技术用于电子公告和纳税人自我查询;推广邮寄申报、电子申报和税银一体化等简便快捷的申报纳税方式,使纳税人遵期申报率、逾期申报补报率、法定征期内税款入库率明显提高。 (赵志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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