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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
2007年1月1日,哈尔滨市实施第三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市级各部门所属的634个预算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内,市级国库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金额共计46亿元。其中,直接支付金额33亿元,授权支付金额13亿元。强化预算约束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