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税收
财政
【支持乡镇企业发展】

    为了支持市乡镇企业发展,市财政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乡镇企业投入。一是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一块资金。1992年市、区(县)、乡三级财政预算共安排扶持乡镇企业发展基金810万元;二是筹集一块周转金。市财政通过多方努力,共筹集3 600万元资金用于振兴区县经济发展,其中相当一部分投入到乡镇企业甲去;三是吸引一块资金。市财政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了一部分资金作为导向资金,对那些效益好、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实行贴息政策,以吸引各金融部门对乡镇企业的投入,增大了对乡镇企业的投资数额;四是合理安排一块预算外资金。1992年全市乡镇财政用于扶持乡镇企业的预算外资金达269万元。通过资金的投人,全市乡镇企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全年乡镇企业实现总产值315 380万元,比上年增长17.8%,实现利润11 378万元,比上年增长12.7%。(吕运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