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城乡建设
第三章 环境保护
第二节 环保机构

    1981年1月,成立木兰县环境保护办公室,编制3人,定为科级单位。1983年,成立木兰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编制7人,隶属于县环境保护办公室。1984年8月,成立木兰县环境保护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7人、委员15人。1985年,县政府对县环境,保护委员会进行调整,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