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篇 财政 金融
第二章 税务
建制前,木兰以东税收归吉林管辖,木兰以西税收归黑龙江将军管辖。地方官厅不兼税事。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整顿税务,在木兰县城东五站设木兰税局,隶属呼兰税局。1934年(伪满康德元年)设木兰税捐局,归滨江省税务监督署直辖。1946年解放后,成立木兰税务局。